廣泛性焦慮障礙除了具備神經癥性障礙的共同特征以外,還必須以持續的廣泛性焦慮為主要臨床相。診斷要點為一次發作中患者必須在至少數周,通常為數月內的大多數時間存在焦慮的原發癥狀,這些癥狀通常應包含以下要素:
1,擔心,為將來的不幸煩惱,感到忐忑不安,注意困難等。
2,運動性不安,坐臥不寧、緊張性頭痛、顫抖、無法放松。
3,自主神經活動亢進,比如頭重腳輕、出汗、心動過速或呼吸急促、上腹不適、頭暈、口干等,兒童突出的表現可能是經常需要撫慰和一再出現軀體主訴,出現短暫的其他癥狀,特別是抑郁并不排斥廣泛性焦慮作為主要診斷,但患者不完全符合抑郁障礙、恐懼癥、驚恐障礙、強迫障礙的診斷標準。
4,驚恐發作,除了具備神經癥性障礙的共同特征以外,還必須以驚恐發作癥狀為主要臨床相。
診斷要點為發生在確定情境的驚恐發作被視為恐懼嚴重度的表現,因此優先考慮恐懼癥的診斷。僅當不存在恐懼癥列出的任何恐懼時才把驚恐障礙作為主要診斷。
要確診應在大約1個月之內存在,幾次嚴重的自主神經性焦慮:
1,發作出現在沒有客觀危險的環境。
2,不局限于已知的或可預測的情境。
3,發作間期基本沒有焦慮癥狀,盡管預期性焦慮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