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慮癥分為驚恐發作和廣泛性焦慮,其診斷均需通過臨床表現來確診。
一,廣泛性焦慮障礙。除了具備神經癥性障礙的共同特征以外,還必須以持續的廣泛性焦慮為主要臨床相。診斷要點為一次發作中,患者必須在至少數周,通常為數月內的大多數時間存在焦慮的原發癥狀,這些癥狀通常應包含以下要素:
1,擔心。
2,運動性不安。
3,自主神經活動亢進。
兒童突出的表現可能是經常需要撫慰和一再出現軀體主訴,出現短暫的其他癥狀,特別是抑郁,并不排斥廣泛性焦慮作為主要診斷,但患者不得完全符合抑郁障礙、恐懼癥、驚恐障礙、強迫障礙的診斷標準。
二,驚恐發作,除了具備神經癥性障礙的共同特征以外,還必須以驚恐發作癥狀為主要臨床相。
診斷要點為發生在確定情境的驚恐發,作被視為恐懼嚴重度的表現,因此優先考慮恐懼癥的診斷。僅當不存在恐懼癥列出的任何恐懼時,才把驚恐障礙作為主要診斷。要確診應在大約1個月之內存在幾次嚴重的自主神經性焦慮,發作出現在沒有客觀危險的環境,不局限于已知的或可預測的情境,發作間期基本沒有焦慮癥狀,盡管預期性焦慮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