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上,抑郁癥的停藥首先需要全病程的治療,特別是對于首次發病的抑郁癥患者,急性期治療不少于3個月,維持期治療的服藥時間在1年以上。
如果說在整個期間患者的病情是平穩的,通過緩慢地減量非常關鍵,特別是減掉原有劑量25%的劑量時要持續服藥7-10天,甚至更長的時間。根據病情的變化再進行下一步的減藥,也就是說每減掉1/4的藥物劑量,要持續至少1周以上的時間。
如果病情沒有明顯的變化可以繼續減量,直到減停藥物。如果說病情復發次數比較多,在維持期治療3-5年以上,如果病情穩定也可以采用上述的方法進行減量。如果說病情有波動及時恢復到原來的藥物劑量。而對于反復復發,病情加重的患者,減量是不明智的選擇,應該持續進行藥物治療非常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