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有三多一少的癥狀,且排除了急性感染,創傷及其他應激情況導致的暫時性的血糖升高,即可診斷糖尿病。
第一,隨機血糖大于等于十一點一。
第二,空腹血糖大于等于七點零。
第三,糖耐量試驗兩小時的靜脈血糖大于十一點一。
如果沒有糖尿病的典型癥狀,但出現了上面三條中的任何一條,只能懷疑糖尿病,需要再一次的行糖耐量試驗即空腹血糖和兩小時的靜脈血糖才能確診。再一個看糖尿病有沒有糖調節的受損,相當于糖尿病的早期,血糖已經有異常了,還沒有達到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在這個階段如果能積極的調整飲食運動或輔以藥物治療,血糖有可能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