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婷1個月只能吃1次,1年口服不能超過3次。因毓婷是用于避孕失誤的緊急補救避孕藥,不是常規的避孕藥,不能作為常規的避孕方法,不推薦頻繁使用。服藥后至下次月經前應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如果服藥后兩小時內發生嘔吐,應立即補服1片。如月經推遲超過一周沒有來潮,有可能妊娠,應進行妊娠檢測,排除懷孕。服藥后約3-5周,如出現子宮不規則的出血或嚴重的下腹疼痛,應及時就醫,排除異位妊娠。本品適用于17歲以上的人群,17歲以下如需使用,建議應咨詢醫師后方可使用。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