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治療方案通常是根據腫瘤的病理細胞類型,腫瘤的分期以及腫瘤組織的基因檢測等綜合來制定的。例如對于非小細胞肺癌Ⅰ期、Ⅱ期的患者通常行手術切除腫瘤,部分患者術后輔助化療。對于Ⅲ期、Ⅳ期的腫瘤患者,此時已經喪失了手術切除的機會,大多數是予以放療、化療、靶向藥物以及免疫等綜合治療為主。
對于小細胞肺癌患者,因其在早期就會發生遠處轉移,除非Ⅰ期的患者可以手術切除,大部分患者多需要予以化療、放療等綜合治療。故肺癌的患者治療原則是早期予以手術切除,對于不能手術切除的患者盡量予以放療、化療、靶向藥物等綜合治療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