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孕婦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進行篩查的時候,建議孕婦于妊娠24-28周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完善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的時候需要禁食八小時之后抽血測空腹血糖,然后在5分鐘之內喝下含有75克葡萄糖的液體300ml,分別抽取服糖之后一小時兩小時的靜脈血,檢測血糖水平。
當患者檢測到的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mmol/L,或者是服糖之后一小時血糖大于等于10mmol/L,或者是服糖之后兩小時血糖大于等于8.5mmol/L的時候,是可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的。
對孕婦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進行篩查的時候,建議孕婦于妊娠24-28周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完善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的時候需要禁食八小時之后抽血測空腹血糖,然后在5分鐘之內喝下含有75克葡萄糖的液體300ml,分別抽取服糖之后一小時兩小時的靜脈血,檢測血糖水平。
當患者檢測到的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mmol/L,或者是服糖之后一小時血糖大于等于10mmol/L,或者是服糖之后兩小時血糖大于等于8.5mmol/L的時候,是可以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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