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個就是如果患者是過敏體質,對這種藥物成分存在過敏,不建議應用,以免誘發患者出現喉頭水腫,全身的藥疹等等相關的一些副反應。
第2個就是如果患者診斷是突發性神經耳聾,神經性耳鳴,這種情況也不建議患者擅自應用這種藥物,需要在正規的醫院耳鼻喉科門診在醫生指導之下進行規律,正確的治療。
第3個就是如果患者是孕婦,或者說哺乳期女性,臨床上也建議盡量不用。
第4個就是如果患者是因為急性外耳道炎,化膿性中耳炎,膽脂瘤性中耳炎等疾病所導致的耳聾耳鳴等等相關情況,不建議患者擅自應用這種藥物,因為不一定能起到什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