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大多數在分娩后血糖可以恢復正常,但后續發生糖尿病的風險較正常人升高。妊娠期糖尿病一般是指孕24-28周發現血糖升高,當空腹八小時靜脈血糖大于等于5.1mmol/L,或者糖耐量試驗一小時血糖大于等于10.0mmol/L,或者糖耐量兩小時血糖大于等于8.5mmol/L,就可以診斷妊娠期糖尿病。
大多數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分娩后血糖基本都恢復正常,但是后續發生糖尿病風險較正常人明顯升高。妊娠期糖尿病還需要與妊娠合并糖尿病和妊娠期顯性糖尿病相鑒別,妊娠合并糖尿病是指妊娠之前就有糖尿病,妊娠期顯性糖尿病是指妊娠期血糖明顯升高,達到了糖尿病的診斷標準,這兩種情況分娩之后,血糖基本上都難以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