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驚厥:發作前少數可有先兆,極度煩躁或不時驚跳、精神緊張、神情驚恐、四肢肌張力突然增加、呼吸突然急促、暫停或不規律、體溫驟升、面色劇變、瞳孔大小不等、邊緣不齊。
典型表現為突然起病、意識喪失、頭向后仰、眼球固定上翻或斜視、口吐白沫、牙關緊閉、面部或四肢肌肉呈陣攣或強直性抽搐。
嚴重者可出現頸項強直、角弓反張、呼吸不整、青紫或大小便失禁、持續時間數秒至數分鐘或更長,進而轉入嗜睡或昏迷狀態。
在發作時或發作后不久檢查,可見瞳孔散大、對光反應遲鈍、病理反射陽性等體征,發作停止后不久意識恢復。
2、驚厥持續狀態:指驚厥持續30分鐘以上,或2次發作間歇期意識不能完全恢復者,為驚厥的危重型。由于驚厥時間過長可引起高熱,缺氧性腦損傷、腦水腫甚至腦疝。
3、高熱驚厥:常見于六個月至四歲的小兒,驚厥多發生在發熱早期,持續時間短暫。在一次發熱疾病中很少連續發作多次,常在發熱12個小時之內發生,發作后意識恢復快,無神經系統陽性體征,熱退一周后腦電圖恢復正常,屬于單純性高熱驚厥,預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