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原則,一般情況下沒有癥狀是不需要進行治療的。
而對于這個高危的在80%可以在兩年之內進展的患者,要早期的進行干預,首先就是化療。靶向的藥物主要包括蛋白酶體抑制劑、硼替佐米加上免疫調節劑,沙利度胺、來那度胺,傳統的化療藥物主要包括馬法蘭、阿霉素和環磷酰胺,糖皮質激素,比如地塞米松和強的松,可以進行聯合的化療方案。
對于適合做自體移植到患者可以采用不含有馬法蘭的聯合方案,避免對造血肝細胞造成損傷。
對于不適合做肢體移植的患者年齡大于65歲以上,可以選用含有馬法蘭的聯合方案。
對于一些局限性的骨髓瘤,局部的骨痛以及脊髓壓迫癥狀的,可以用放療來治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