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腦血栓康復治療的時間,目前是沒有任何統一的認識的,對于病情輕,沒有意識障礙的患者,在急性期治療的同時就可以進行康復治療的,而如果是患者的病情較重,出現意識不清的時候需要等到患者意識恢復1~2天之后進行是最適宜的。
總之,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應該盡早的進行康復治療,只要遵循生理、心理功能的負荷量,從小量開始緩慢增加,在任何時候進行都是比較好的。
神經功能的最大自動恢復能力,是在病后的第四周到第六周,在六個月以后要想恢復則是比較困難的。經過系統而規范的康復治療,50%的病人是有希望達到功能完全自立的,這個功能就是指活動的功能、自我照顧的功能以及交際的功能等。
長期生存的病人之中有84%能夠恢復到一定程度的生活的自理能力。
腦血栓康復治療的內容主要可以包括生活能力的康復,這里面有大致包括了身體、心理和職業能力的康復。腦血栓治療的康復治療應該無礙于神經功能的自然恢復,并且盡量地促使其恢復。
早期給予促進腦代謝的藥物,改善其調節機制以及血腦屏障機制以促進神經肌肉功能的恢復。另外,要著重的增強健側肢體和軀干的肌力,促進殘余的肌力,要改善以及預防肌肉的萎縮、攣縮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