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介入,是治療原發性肝癌的主要治療手段之一。如果適應癥選擇合適,病人的肝功能基本上正常,肝癌的介入治療相對還是比較安全的。我們的一些患者,在進行外科手術之后,建議在手術后第一個月來進行介入治療,以減少肝癌的復發。那么定期地檢查,如果說沒有出現復發的跡象,可以間隔每三到四個月做一次介入治療。如果肝癌不具備手術條件,而只能夠靠介入來維持和控制病情的發展,通常我們也是定期地要進行介入治療。
那么介入,它的最大的對于病人的危險,主要還是在于,栓塞后會出現局部的疼痛,全身的發熱,明顯的肝功能異常,以及藥物帶來的不良反應。特別是化療藥物帶來的消化道,包括惡心、嘔吐、厭食,另外,對于造血系統,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如果說肝癌患者肝功能很差,或者說已經出現了,明顯的門靜脈的癌栓,而導致肝臟供血不足,那么這個時候,介入治療風險就比較大,一般我們就不建議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