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的手指并指畸形有許多類型,我們最常見的是單發的并指,也有綜合征型的并指,包括Apert綜合征、波蘭綜合征、交叉束帶型并指、交叉并指等等。如果是交叉并指手指疊到一塊以及發育不良,我們建議半歲就開始治療。甚至如果特別嚴重的四個月就可以開始治療,先把骨型的結構分開。
如果是Apert綜合征或者是骨心并指,食指和拇指并到一起,我們也是建議在半歲以內要進行手術分離。如果只是簡單的比較常見的三四指、四五指的一個并指,那么我們根據情況一般在十個月左右進行分離,或者一歲左右進行分離。
因為推遲分離,我們手的發育相對慢一些,那么這個時候我們分離后的疤痕它生長速度是遠遠慢于我們正常皮膚的生長發育速度。那么如果說太早分離,有可能疤痕的牽拉會導致分離的效果的丟失。我們六個月以內把骨頭分開來,這個成功率在骨頭上面植皮以及做皮萬要高很多。所以我們建議嚴重的在六個月以內,不是特別嚴重的常見的并指可以到十個月以后在治。
因為十個月以后更加穩定,皮膚的效果更加穩定,同時我們手的發育,抓握功能在一歲之內就已經完成,對捏功能是在一歲半到兩歲就發育完成。所以盡早手術,可以使我們手功能的發揮發育都會更好。所以在合適的年齡盡早進行手術治療,是我們的一個目標和指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