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脊柱腫瘤的外科治療原則
首先應該明確診斷、做出初步分期。雖然當前手術治療仍是脊柱原發腫瘤的主要治療方式,但術前應在脊柱腫瘤外科主導下、多學科協作決定治療方案:介入科實施栓塞或主動脈球囊,減少術中出血;血管外科協助游離血管顯露腫瘤,甚至血管搭橋(主動脈、椎動脈等);麻醉科控制降壓、減少術中出血,監測神經電生理;腫瘤切除后,成形科協助轉移皮瓣或肌皮瓣減小空腔、關閉切口;重癥監護病房加強術后管理、支持;腫瘤內科決定藥物治療的方案和時機;放療科決定放療的方式與時機。
Enneking分期可很好的指導四肢腫瘤的治療。四肢原發惡性骨腫瘤中常見骨肉瘤、軟骨肉瘤、Ewing肉瘤,多為高度惡性,早期轉移多;而脊柱腫瘤中常見的是脊索瘤、骨巨細胞瘤,多為低度惡性或交界性,易于局部復發,轉移相對少見。
脊柱腫瘤多數對化療無效。手術治療多數是經瘤手術,也有保留神經功能的反復減瘤手術。手術邊緣無瘤往往比保留神經功能、保持脊柱穩定性更為重要。
1.硬膜囊與脊髓脊柱腫瘤侵入椎管內時,行邊緣性切除(保留硬膜囊)或廣泛性切除(切除受累硬膜囊)。
2.神經根相比之下,C1-4、T2-12的神經根功能不太重要,可以切斷。例如在TES手術中需常規切斷病變節段相應的一對胸椎神經根。C5-T1、L3-S2神經根切斷會帶來明顯的神經功能損害,需慎重。如擬廣泛切除,必要時也需切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