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可以進行鍛煉,而且在穩定期進行功能鍛煉是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的一種治療方式。
首先,對于一些早期的類風濕關節炎患者沒有出現明顯的關節畸形,患者就可以和正常人一樣參加各種體育鍛煉,如慢走、慢跑以及騎自行車、練太極拳等等,患者都是可以參加的,具體的鍛煉時限、強度以及時間是和患者自身的情況來判定的,一般是以兩個小時不疼痛原則為主,就是患者在鍛煉以后如果出現關節的疼痛不能超過或者持續兩小時以上。
如果患者出現了此類情況,就說明他的鍛煉量已經超過自己可以耐受的程度,就需要減少鍛煉的時間和強度,而對于一些已經出現明顯關節畸形的晚期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可以針對關節進行一些康復鍛煉,改善關節功能,另外也可以對患者的一些日常生活行為進行鍛煉,比如自己穿衣服、系扣子、系鞋帶,自己吃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