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確診存在乙肝病毒感染,同時又懷了孕,這種情況要注意做好幾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注意定期的復查肝功能,乙肝病毒dna,甲胎蛋白和肝膽彩超,必要的時候需要檢查肝臟硬度測定來評估病情變化,警惕因為懷孕,誘發乙肝發病的可能性。
第二、如果整個懷孕的過程中都沒有出現乙肝的發病,在孕后期在24到28周,如果體內的乙肝病毒dna水平大于或者等于2×10的六次方單位每毫升,需要考慮服用替諾福韋來降低體內的病毒,減少出現母嬰垂直傳播的風險,另外胎兒出生之后要爭取在12小時之內注射乙肝高價免疫球蛋白,同時要規范的注射乙肝疫苗之后就可以正常的哺乳。
但是等到嬰兒長到一歲左右,可以考慮進行乙肝兩對半檢查,評估是否出現了乙肝表面抗體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