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莖的判斷主要基于兩個標準:一是包皮是否過長,即是否覆蓋了尿道口;二是包皮外口是否狹小,上翻時是否困難或無法上翻至露出整個陰莖頭。若符合這些條件,可初步判斷為包莖。
一旦確診為包莖,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
1、對于嬰幼兒期的先天性包莖,可將包皮反復試行上翻,以便擴大包皮口。這種手法要輕柔,不可過分急于把包皮退縮上去。當陰莖頭露出后應清潔包皮垢,并涂抹抗生素藥膏或液狀石蠟以防其再次粘連,然后將包皮復原。大部分小兒經此種方法治療,隨年齡增長均可治愈,只有少數需做包皮環切術。
2、對于嵌頓性包莖,需行手法復位,如復位失敗,則需急診作包皮背側切開。
3、對于后天性包莖,由于其包皮口呈纖維狹窄環,通常需行包皮環切術。對于包皮環切術的適應證,有以下情況者可考慮手術:包皮口有纖維性狹窄環;反復發作的陰莖頭包皮炎;五六歲以后包皮口仍然狹窄,不能上翻顯露陰莖頭者。
在治療過程中可能會用到一些藥物,如抗生素藥膏(如紅霉素軟膏、莫匹羅星軟膏等)以預防感染,液狀石蠟以幫助潤滑和防止再次粘連,以及可能的口服抗生素(如阿莫西林膠囊、頭孢菌素等)以對抗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