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肺結核最少要吃六個月的藥。一般初治肺結核病人相對用藥療程更短,但是最少要六個月。
目前常用的初治的肺結核病人的用藥方案,主要是前面兩個月使用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進行強化治療,病情穩定之后,后面四個月使用異煙肼和利福平進行治療。大部分肺結核病人,通過規范的六個月用藥,可以獲得徹底根治。
但是一定要注意,用藥過程中要注意評估病情變化,同時要警惕藥物的副作用。因為肺結核病人使用抗結核藥物有可能出現過敏反應,有可能出現肝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等等,如果發現藥物副作用要及時的做出合適的處理,包括停用藥物,調整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