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是一種病因未明的,以思維、感覺、認知和情感反應不協調為特點的重性精神障礙,女性患者的高發年齡在25歲左右,這個年齡段也恰好是女性的一個最佳生育年齡,精神分裂癥患者的妊娠生育是一個復雜而棘手的社會問題,要從多方面進行考慮,并且應在精神專科醫生指導下懷孕,抗精神病藥物可通過胎盤或乳汁傳遞給胎兒,但如果不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妊娠期病情不穩定會影響胎兒的健康,也會給患者自身帶來危害,在妊娠期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時應當注:
1,病情尚未完全穩定,仍在服用較大劑量抗精神病藥時,建議考慮推遲妊娠。
2,懷孕前三個月時,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逐漸減量或者停服抗精神病藥物,妊娠后期也應當在必要時考慮用藥。
3,針對妊娠期服藥者,用藥的劑量應該減小,盡量以最小劑量維持。
4,在服藥期間應當加強血藥濃度的監測和對胎兒成長情況進行監測,并且適當的補充一些其他的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