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固定一般在臨床上指的是骨折后進行的內固定術治療,如果骨折愈合可以去除內固定材料,內固定材料取出后一般需要休養2-3個月的時間。
內固定術是用金屬螺釘、鋼板、髓內針、鋼絲或骨板等物直接在斷骨內或外面將斷骨連接固定起來的手術,稱為內固定術。這種手術多用于骨折切開復位術及切骨術,以保持折端的復位。內固定術的主要優點是可以較好地保持骨折的解剖復位,比單純外固定直接而有效,特別在防止骨折端的剪式或旋轉性活動方面更為有效。
骨折愈合后可以遵醫囑去除內固定材料,內固定材料取出以后局部會存在螺釘孔,而且局部的骨骼需要重新塑形,一般內固定材料取出后一般需要休養2-3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內盡量的避免局部用力,碰撞外傷等,不然會增加再次骨折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