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干預的原則一般有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以及促進家庭參與等。
1、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早期干預是指在高危兒的生命早期或出現神經行為發育異常的早期,一般要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因為大腦有一定的可塑性,年齡越小,可塑性越強,因此早期干預越早越好,最好從出生后開始。所以患兒在出生后要進行全面的檢查,如果出現身體不適,家長要及時帶領患兒就醫。
2、促進家庭參與:
當患兒出現身體不適后,要讓其父母也成為治療的合作者或參與者,同時應當給予患兒家庭全方位的支持和教育,提高家庭參與程度,幫助家庭評估教育干預的適當性和可行性,并指導家庭選擇科學的訓練方法。
對于家長來說,在日常生活中要密切關注患兒的身體健康,天氣變化時要及時為患兒增減衣物,避免患兒著涼感冒。